于开展德宏州成立70周年边境文化精品创作宣传美术、摄影作品征集展览的通知

关于开展德宏州成立70周年边境文化精品创作宣传美术、摄影作品征集展览的通知

德宏州文化馆 2023-08-03 18:40 发表于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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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发展三个定位的新要求和加强同周边国家文化交流工作,促进民心相通的重要指 示精神,响应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号召,积极推进我州边境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文化稳边、固边、兴边和文化睦邻、安邻、富邻作用,州委宣传部、州文化和旅游局将联合主办德宏州成立70周年边境文化精品美术、摄影作品展览活动,为做好作品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共饮一江水·胞波情谊深

 

二、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德宏州委宣传部

              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

承办单位:德宏州文化馆(州非遗中心)

三、展览时间

202310

四、展览地点

德宏州文化馆(州非遗中心)

德宏州文化馆(德宏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芒市G320与Y112交叉口西南方向192米

五、作品创作时间安排

12023825:各县市、各单位作品创作收集。

 

22023826日至831日作品报送。

 

3202391日至8日作品评选。

 

4202399日至27日作品装裱、布展。 

 

52023928日上午9:00展出。

 

六、作品创作主题要求

1、作品须为新创作的且未在国家和省州级活动中发布的作品。 

2、参加本次作品展览活动所产生的前期费用由创作者自理,入选参加德宏州成立70周年边境文化精品创作宣传美术、 摄影作品征集展览作品后期的装裱、推广费用由州委宣传部负责。州委宣传部将采取互联网+边境文化宣传方式,以州、县级媒体为依托,加强对外联系,整合资源,实现省级以上媒体和地方媒体、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新闻媒体和社会化宣传载体联动,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做好立体式多元化宣传。

3、作者须保证对参选作品享有完整版权,提交参选的作品,经专家评选入围后即视为授权主办、承办方对该作品进行非商业性的宣传、推广及使用。 

4、作品要求按照征集主题创作,内容积极健康向上,围绕创作一批反映民族团结、睦邻友好、共享传承的优秀美术、 摄影作品,促进德宏州与友邻国家地区之间民族文化和谐发展,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5、若有违反以上规定等问题,将取消参评资格。

七、其它要求及事项

 1、作品规格:材质不限、形式不限、色彩不限、美术作品尺寸在八开与二开之间,作品无需装裱,做好防损措施即可。

2、法律责任:参赛者必须保证参赛作品的独立性、原创性,不得复制、抄袭、仿制他人作品,不得由他人代替创作。作品版权属于作者本人,主办方拥有使用权,用于公益宣传。如有上述行为,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参赛资格,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承担。

3、本次德宏州成立70周年边境文化精品创作宣传美术、摄影作品征集展览将从全州各县市及州直部门上报的作品中选出优秀作品进行展览。展览作品由州文化馆统一装裱,本次活动结束后作品归还作者,若作品被主办单位收藏,经作者同意后颁发收藏证书。

4、州直部门上报的美术、摄影作品由州文化馆负责组织收集。所有参展作品需上传电子表格(见附件),未上传电子表格的作品概不收取。

5、县市作品由县市文联及文化馆统一组织、收集上报州文化馆。

6、本次展览装裱、布展费由主办、承办方共同承担作品运输费用由县市自理。

7、展览的最终解释权由主办方负责说明。

8、奖项情况:展出的作品将颁发由中共德宏州委宣传部、 德宏州文化旅游局盖章的德宏州成立70周年边境文化精品创作宣传美术、摄影作品征集展览证书。

八、联系方式

州委宣传部:尹丽君,电话 133 8882 2085

 

州文旅局:龚一麟,电话 139 8827 8755

 

邮箱:51601697@qq.com